關于一人犯罪,影響三代考公考編的議題,更是受到了全國人民的廣泛關注。不少人認為將父母犯的錯由孩子承擔并不公平,應當取消這一規定,引發民眾熱議。

但是不同的聲音認為,禁止犯罪人員子女參加編制能夠起到警示作用,避免不必要的麻煩。那么為何我國對犯罪人員子女考編考公進行了限制?這種政策到底是利大于弊還是弊大于利?未來又具備哪些改善的途徑呢?
一、父母犯錯子女承擔
古話里說父債子償,某種意義上而言,父母犯罪影響三代人的前途,同樣是父債子償的一種體現。我國違法犯罪人員,其家屬考公、參軍都會受到影響,主要有兩個原因。
其一便是對于社會公眾起到警示作用。將父母犯錯與子女前途捆綁,無形之中提高了犯罪人員的犯罪成本。有一個鮮活的例子,一位父親酒后駕車被發現后痛哭流涕,因為他害怕自己做的錯事影響孩子的前途,甚至可以說耽誤了親人的一生。
而犯罪成本的提高,無疑令更多有著犯罪傾向的人員有了顧慮,從而降低了社會的犯罪率。而這樣規定的第二個原因,是為了避免體制內徇私舞弊事件的發生,擾亂公務隊伍。
如果是犯罪人員的家屬進入了公務系統,那么便有可能隨著權力的增大,逐漸為犯錯的老一輩開脫,甚至重塑當時的案件,有違司法公平。因此公務系統對于入職人員會進行嚴格的政治背景審核,那么客觀來講,這對于受牽連的下一代來說是公平的嗎?
二、因親人犯罪受牽連的親屬遭遇不公
雖然將父母犯的錯與子女前途掛鉤,有著以儆效尤的作用,但對于受牽連的孩子來說并不公平。首先并沒有任何一份科學報告或者醫學雜志,能夠證明孩子有無犯罪傾向與基因有關,父母犯錯并不意味著孩子也會犯罪,父母與孩子應該是分立的個體。
其次則是對于孩子來說,出生在什么家庭,并不是自己可以選擇的,而是只能被動接受。父母的尊卑以及富裕與否,只與命運相關,與法律無關,因此法律并不應該對此作出限制,并對犯罪人員的子女持有歧視。
而對于孩子來說,其實自己本身也是父母犯罪的受害者。無論是父母犯罪被抓進監獄子女受到歧視,還是影響未來的前途,都對孩子的人生產生了不好的影響,子女承受著父母犯罪帶來的親情缺失、生活無人照料的不利影響,不應該再有政策限制影響孩子的前途發展。
那么既然孩子也是父母犯罪直接的受害人,那么我國一人犯罪,牽連三代的制度是否應該進行調整,具體的調整方向又是怎樣呢?
三、“一人犯罪,牽連三代”制度調整前瞻
值得注意的是,一人犯罪,三代都不能考公、考編、參軍并不是官方說法,我國對于政審的具體要求并未公示。而根據不同職業,對于一個人的政治素養以及出身也有著不同的要求,不可同日而語。
因此,對于該制度的未來調整,也可以按照不同的職務進行劃分,以達到最合適的中庸調節之法。比如參軍、機關重要單位,涉及重要機密文件的崗位,本身非常重要隱秘,對于工作人員的身份政治要求更為嚴格無可厚非。
畢竟涉及重要文件第一要義是保證文件的安全以及隱秘,審核工作人員的背景身份能夠最大程度做到保障信息安全。而對于某些編制要求,也可以進行適當的放寬,根據具體的職位選擇合適的尺度,沒必要一刀斬、一刀切。
其次則是根據親人犯罪程度進行劃分,像是故意傷人、蓄意傷人這種存在惡劣性質的犯罪行為,無疑產生了不良社會影響,要求理應相對嚴格。但像是酒駕并沒有產生惡劣后果的犯罪行為,對其親人應當放寬限制。
一人犯罪,三代牽連是我國特殊制度,有效警惕潛在犯罪人員,提高犯罪成本維護了社會穩定。卻令子女以及未曾犯罪的親人遭受不公,應當根據具體犯罪案例以及崗位進行調整,在維系公務系統正常運行前提下盡可能保障普通民眾的權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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